各考生:
现将我院2023年第二批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硕博连读招生工作公告如下:
一、申请考核招生有关事项
(一)申请条件
1. 符合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2. 2023届全日制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且本科阶段学习形式为普通全日制并获得学士学位或取得全日制硕士学位、毕业3年之内的硕士研究生。
3. 专业基础扎实,科研能力较强。需满足下列条件:
(1)应届硕士研究生能按期获得硕士学位;
(2)报考导师为校内导师;
(3)应届硕士研究生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及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申请时若未正式出版,须出具录用证明,报考当年5月1日前须正式出版);往届硕士研究生自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来须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及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
(二)申报专业
申报专业限于安全科学与工程一级博士点学科。
硕士阶段所学专业为学术型者,所属的一级学科与报考学科一致,所学专业为专业学位者,其专业或所对应的一级学科须与报考学科一致。欢迎学科交叉类报考(硕士阶段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不同的学科),需经过学院教授委员会2/3成员通过,方可参加综合考核。
(三)申请程序
1.考生个人申请
参加2023年第二批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的考生向学院提交以下材料(相关材料见附件)。
(1)《西安科技大学申请考核博士研究生申请表》;
(2)《西安科技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3)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4)本科及硕士阶段成绩单(须加盖学校学习成绩管理部门公章);
(5)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CET-4、CET-6、TOEFL、IELTS等证书复印件或成绩单),原件由学院审核后退还考生;
(6)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已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录用通知原件及复印件;其他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和水平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7)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及研究进展;
(8)申请学科专业内两位教授的推荐信;
(9)个人陈述书。内容包括学习及学术研究的简要经历、经验、能力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拟从事的研究方向和科研设想等。
2.资格审核
考生申请材料经报考导师审查签字后提交学院教授委员会审核。学院教授委员会根据考生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其报考资格、基本素质和科研潜质进行初选,综合初选结果和招生导师的基本意向,提出拟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的考生名单并在本学院公示3天。
3.综合考核
(1)学院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学科带头人、博士生导师及教授参加考核工作;复试前对所有参加考核的成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明确在考核工作中的责任、权利和义务,规范其工作行为;考核小组成员应不少于7人。
(2)考核方式:考生进行个人陈述,并根据考核组专家的提问进行现场答辩。考核过程应有书面记录。
(3)考核结果确定
考核组成员对考生进行评价,并给出意见。评价内容包括三个方面:基本学业水平(包括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外语水平,应分别给出百分制成绩)、已取得的学术研究成果水平、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
考核组进行评议和票决,确定考核结果,并形成综合考核意见。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四)其他
1. 通过综合考核的考生全部人事档案须于2023年5月1日前转入学校,纳入学生档案管理,须全日制脱产在校攻读博士学位,否则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
2. 学校结合综合考核结果、网上报名及转档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并进行公示。
二、硕博连读招生有关事项
(一)基本条件
1. 本科阶段已获得学士学位,硕士阶段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的本校全日制非定向在校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2. 综合素质良好,具备较强的科研潜质和创新精神。
3. 学位课成绩优良(平均成绩不低于75分),且无重修记录。
4. 对于取得突出学术成果,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不受学习成绩限制。
(1)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或在国内重要刊物发表学术论文1篇;
(2)出版专著1部(前3名);
(3)获得国家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1项(前2位);
(4)获得厅局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1项(持有证书)。
5. 身心健康。
(二)申报专业
报考学科限于硕士阶段所在学院的博士点学科或所在学院博士研究生导师所属学科,报考导师限于校内导师。
(三)申请程序
1. 符合基本条件的在校硕士研究生向学院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西安科技大学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申请表》(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
(2)发表的论文、论文收录证明、专著、专利证书、获奖证明等的原件及复印件。
2. 学院对申请人的申请表和有关材料原件进行审核,资格审核通过者方可继续参加相关考试与考核。
3. 由学院组织专家重点考核申请人的外语能力、综合素质、科研潜质和创新能力,外语能力与综合考核均需给出百分制成绩。考核合格者经报考导师同意后,由考核学院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考核合格名单报研究生院。
(四)其他
1.申请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的硕士研究生获得批准后,终止硕士阶段的培养,于下学年正式转为博士研究生,按照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培养。
2.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者,若中途由于各种原因无法完成博士阶段学习,经导师和学科所在学院同意,研究生院批准后,按照原硕士学科专业培养计划进行培养。
三、时间安排
报名材料于4月12日之前递交学院。待教育部招生计划下达后进行考核,具体时间届时通知。考核合格后考生再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未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申请考核、硕博连读报名无效。网上报名网址为: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四、录取
经学校公示后,报陕西省招生委员会批准。
五、咨询电话
联系人:姚老师
联系电话:029-85583197
附件1:申请考核报名材料
附件2:硕博连读报名材料